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的考生(①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并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②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二、单位代码及通讯地址
单位代码:81601
单位名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通迅地址:(100036)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研招办
电 话:(010)88190380 88190324
网 址:http://www.crifs.org.cn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三)初试科目:政治 外语 数学 经济学综合,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科目:专业(笔试、口试)
外语(听力、口语)
经济学综合(口试)
以非本专业及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几门考试科目外,须增加专业、经济学综合两门科目的考试(笔试)。
四、初试目录及代码
专业、研究方向及代码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及代码
备注
020233财政学
31
经济学综合:包括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等。
21财政政策理论
7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4数学四④801经济学综合
22国有资产管理
5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4数学四④801经济学综合
23国家税收
5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4数学四④801经济学综合
24税收征管信息化
4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304数学四④801经济学综合
25宏观调控与财政
5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4数学四④801经济学综合
26投资与财政
5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4数学四④801经济学综合
120231会计学
29
31会计理论
4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304数学四④801经济学综合
32国际会计
8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304数学四④801经济学综合
33财务与会计
8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304数学四④801经济学综合
34国有资本经营
5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304数学四④801经济学综合
35会计信息化
4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304数学四④801经济学综合
五、复试专业考试目录
专业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财政学
财政政策理论
财政理论、财政政策
国有资产管理
财政理论、财政政策
国家税收
财政理论、国家税收
宏观调控与财政
国民经济学、宏观调控理论、财政政策
投资与财政
国民经济学、投资经济、财政政策
税收征管信息化
程序设计基础,数据库设计原理,系统分析与系统设计,软件工程导论等
会计学
会计理论
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企业财务管理、审计
国际会计
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企业财务管理、审计
财务与会计
管理学基础和企业管理、企业财务
国有资本经营
管理学基础和企业管理、企业财务
会计信息化
程序设计基础,数据库设计原理,系统分析与系统设计,软件工程导论等
六、就业:我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
七、学制:三年。
八、报名: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安排网上报名事宜。
(一)2023年参加我所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二)网上报名日期:2023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在网上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网上报名确认:2023年11月10日-11月14日报考我所的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需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报考我所的北京考生报考点在我所招生办公室,外阜考生到本人报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照像。
(四)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所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二00七年九月
附件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23级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附件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专业简介
附件三: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专业考试科目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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