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作者] 发表于 2022-8-12 19:59:29

专业课:2023年法律硕士法制史主观题要点分析3

第三部分 简述题近代重点训练题部分参考答案
   
    【简述1】《临时约法》背景、内容、特点、历史意义。
   
    分析:《临时约法》是在辛亥革命后南北议和过程中制定的。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制定的一部用来制约袁世凯约法。
   
    《临时约法》其性质是中国近代的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的文件。作为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从主流上说,它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具有革命性、民主性。
   
    《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1)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共和国。(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采用责任内阁制,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院行使行政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并规定了其他相应的组织与制度。(3)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力及应尽义务。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这些规定反映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派标榜的民主精神。(4)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
   
    《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1)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限制袁世凯的权力。(2)扩大参议院的权力以抗衡袁世凯。(3)规定特别修改程,序以制约袁世凯。
   
    《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它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彻底否定了中国数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在全国人民面前树立起“民主”、“共和”的形象。它所反映的资产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在当时条件下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
   
    提示:了解《临时约法》的背景,是在什么时候制定的,目的是什么?贯穿《临时约法》主要内容是限制袁世凯的权力。对袁世凯进行限制:国体的性质,把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规定人民的权力和义务,私有财产的保护,对国会、参议院权力的扩大,约法的修改程序严格修改几乎不可能的。
   
    【简述2】清末修律主要特点及历史意义。
   
    清末修律主要特点:(1)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2)在内容上,清末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3)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与不同,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有关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制度、法院组织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4)清末修律是清代统治者为维护其摇摇欲坠的反动统治,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
   
    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1)清末变法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2)清末变法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3)清末变法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4)清末变法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近代化。
   
    【简述3】参照分析略。
   
    〖简述4〗“六法全书”的法律体系。
   
    分析:1、“六法全书”分为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六大类。
   
    2、“六法”体系包括以下几个层次:⑴基本法典。构成“六法”体系的核心的是宪法、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等基本法典。⑵关系法规。所谓“关系法规”,是指围绕基本法典而制定的低位阶法规。⑶判例、解释例。构成“六法”体系的另一重要层次的是“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成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
   
    〖简述5〗参照分析略
   
    【简述6】《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主要内容。
   
    分析:1941年11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阐述制定施政纲领的依据和抗日民主政权的主要任务。
   
    2、加强政权民主建设,保障人民民主权力。主要体现“三三制”政权组织原则。
   
    3、改进司法制度,严厉廉洁政治。
   
    4、规定边区的基本文化经济政策。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保护抗日人民,调节各抗日阶级利益,改善工农生活,镇压汉奸反动派为基本出发点。全面系统反映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和抗战时期的宪政主张,是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与总结。
   
    【简述7】《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主要内容。
   
    分析:《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主要内容。
   
    1、确立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为管理政权机关,各级权力机关开始由抗日时的参议会过渡为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2、规定人民政治上行使的各项自由权利。
   
    3、规定除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外,任何机关、团体不得有逮捕审讯行为。
   
    4、经济上采取公营、合作、私营三种方式,组织一切人力、财力促进经济繁荣,为消灭贫穷而斗争。
   
    【简述8】《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分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性质)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工农民主专政的伟大纲领。
   
    1、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
   
    2、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
   
    3、规定了苏维埃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4、规定了苏维埃国家的外交政策。
   
    【简述9】参照分析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专业课:2023年法律硕士法制史主观题要点分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