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4日举行的江苏省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上,南通大学再次被评为江苏省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研究生处副处长廖萍代表学校上台领奖。
近年来,南通大学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做好自命题管理和阅卷及复试管理工作,在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每年按时、保质、圆满地完成研究生招生任务,在省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千分考核中未失一分,获上级的充分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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