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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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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作者] 发表于 2022-8-16 14: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各学院、部、处及校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強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高校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等相关要求,依据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元旦、寒假、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3年1月1日(星期五)至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二、寒假
(一)本科生
1.2023级本科生
1月14日(星期四)至2月27日(星期六)放假,2月28日(星期日)在东校区注册。3月1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2.2023-2023级本科生
1月16日(星期六)至2月26日(星期五)放假,2月27日(星期六)在昌平校区注册。3月1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3.2023级本科生
1月16日(星期六)至2月27日(星期六)放假,2月28日(星期日)在昌平校区注册。3月1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研究生
寒假放假时间由导师根据论文需要,与研究生协商确定。2023级硕士研究生、全体博士研究生于2月27日在所在校区注册,其他年级的硕士研究生于2月28日在所在校区注册。
(三)教职工
为确保校园假期安全和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请全体教职工在1月19日(星期二)至2月21日(星期日)期间合理安排值班和休假,2月22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星期六)至5月5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星期六)至6月14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星期日)至2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五)至7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暑假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学校会按照上级要求适当调整放假时间,如有其他安排将会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做好放假前、后的各项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及实验室安全工作,保证假期平稳安全,并将寒假值班表于2023年12月25日前发至校长办公室邮箱:x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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