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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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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作者] 发表于 2022-8-19 12: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在9个学科门类的139个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首次招生专业为:社会工作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凝聚态物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2、全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的时间办法待国家教育部、省市招生部门统一下达有关规定。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还未编制。
   
    3、我校2023年拟招生人数未定,实际录取人数需综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考后生源情况等再行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所专业的“招生人数”栏内数字供参考(现为2023年拟招生数或录取数、约于9月修改)。
   
    4、我校实行按专业统一招生。我校数学系试行按学科招生,即按学科(不按专业)确定进入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5、按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部分学科可自主设置招生专业,相关专业的备注栏有说明。
   
    6、考试科目中凡有选考的(即“…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选定何种科目。
   
    7、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须来上海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
   
    8、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为①大专(不得跨专业)毕业满2年(至2023年9月),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PETS-4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如应试语种为二外的则需提供相应等级的二外证书,③大专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段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亦不得跨专业)的8门本科专业课的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证明、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省市自考办出具。上述条件①②③为报名时必备。
   
    对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按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即上述①②③项、如属本科一贯制则可免去①项)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凡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以上第8款两段所表述的人员)的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来上海报名(备齐上述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考试,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请提前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9、我校在理科类部分基础学科试行硕博连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和部分人文学科与法国高师联合选拔、培养博士研究生。此类事宜在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录取时不作确定。
   
    10、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如录取且在就读期间不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待遇等关系,则均须签署培养合同,并需交培养费。
   
    11、为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我校2023年继续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工作,学校在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增加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实行动态管理。
   
    12、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初试参考书目、报名办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并请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13、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内容通告(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初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往年报名录取人数、招生院系所联系电话、有关事项说明等)、报名办法、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阶段安排等招生信息,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址http://www.yjsy.ecnu.edu.cn/zsb/zsb.asp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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