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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围绕“服务需求、提高质量”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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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作者] 发表于 2022-8-11 13: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政法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总书记考察学校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培养理念,围绕“双一流”建设,持续推进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努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课程,并建设慕课平台,向全校研究生开放。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系列研究生教材”编写工作。健全招生指标动态调整机制,新增“法律职业伦理”“国家监察学”专业和“监察法学”等招生方向;依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快培养外语和专业相融合的国际组织人才;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扩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招生规模;实施“对口支援甘肃政法大学专项计划”,助力西部高校建设,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
坚持实践育人,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建立集中实习为主、自主实习为辅的统一实习制度,强化实习实践考核。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通过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引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与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合作,共建集教学、实践和研究于一体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平台和载体。修订《应用型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充分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加强校内导师与合作导师联合指导,加大优秀博士生到边疆地区挂职锻炼选派力度。与世界银行等签订学生实习项目协议,支持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培养国际高端法治人才。
坚持质量为本,健全导师育人责任机制。建立学校集中统一培训和学院分散培训的校院两级导师培训体系,加强导师培训,提升导师培养能力,督促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修订《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在导师资格认定中进一步突出课堂教学、课堂外教学等条件,鼓励研究生导师潜心育人。修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聘任办法》,进一步发挥优质社会资源在培养高层次人才中的积极作用,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兼职导师队伍。每学年开展研究生优秀导师评选,强化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激励研究生导师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研究生成长成才。
坚持管理育人,优化研究生管理服务。规范学位管理,制定《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建立全校统一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实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制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质量。编印《学位论文写作指导手册》,促进学位论文形式与内容评价标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强化研究生学籍管理,实行弹性学制,允许研究生分阶段完成学业,通过休学、提前和延期毕业等方式,为研究生出国交流和创新创业提供制度保障。拓宽研究生出口渠道,通过设定学位、毕业、结业等不同获得标准,最大限度提升研究生的获得感,打造管理规范、时限明确、成就多样的成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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