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直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六十五年来,学校几经跨越式发展,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制为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始终秉承老一辈妇女革命家确立的为新中国培养新女性的办学目标,致力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推动两性和谐发展,服务妇女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以“崇德、至爱、博学、尚美”为校训,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知性高雅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简介
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建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之一,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也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妇女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专业先后获得了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优秀教学(高等教育)成果奖,有6位教师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称号,有多门课程获得北京市精品课程立项,专业实验室被评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校教师主编的《小组工作》、《妇女社会工作》等教材在国内高校享有一定的声誉。
学校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培养,积极探索并建构了特色鲜明的妇女儿童及家庭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了跨学科教学团队,搭建起校-社联合培养平台,推进进阶式实践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2012年,学校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始招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W),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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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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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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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0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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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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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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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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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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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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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招生计划和我校生源情况进行分配。各专业领域介绍见附件。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女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满足相关的学业要求。具体学业要求将在我校2020年招生简章中公布,届时请有意向的考生及时查看。
(4)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男女不限。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19年10月。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信息网(http://www.cwu.edu.cn/yjsc/)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二)现场确认
2019年11月。
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培养特色
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W)培养,具有以下特点:
跨学科教学团队
创新性的系统化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模式,突破了传统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单一途径,整合社会工作、女性学、法学、学前教育等专业资源优势,实现了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跨学科培养,从而拓宽了学生的专业视野,推动了社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聚焦妇女儿童家庭
根据“依托妇联,服务妇女;联合培养,实践育人;尊重规律,突出特色”的培养理念,从妇女儿童及家庭社会工作岗位能力出发,构建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突出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妇女儿童及家庭工作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强化服务妇女儿童及家庭的意识与素养,构建了妇女儿童及家庭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进阶式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要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围绕实践问题开展,促进学以致用;实践教学突出课内课外结合,直接服务于行业;探索以“问题为本”和“参与式为核心的多元化案例教学和实验室教学模式”;现场实践教学采用项目式实习的方式,直接培养学生研究和解决妇女儿童及家庭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构建了全过程进阶式的实践性教学体系。
校社联合培养
从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需求和特点出发,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求实高效,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北京市妇联、海南省妇联、深圳市妇联、赤峰市妇联等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确立了“九共同”联合培养模式,即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建师资队伍,共同确定课程要求,共同完成课堂教学,共同确定实践基地,共同享用实验资源,共同督导学生实习,共同指导项目、论文、报告,共同开发课题和项目。该模式使我校形成独具特色的培养方案,促进了社会工作教育的本土化;构建了具有性别平等、儿童友好、家庭和谐、妇女参与的妇女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妇女发展等课程体系,在全国具有示范性;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学生的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
师资队伍
校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导师、督导、任课教师队伍。
校内师资背景专业:超过90%的校内专任教师拥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多位教师拥有跨学科背景。
校外师资实务经验丰富: 超过30%的校外导师拥有MSW学历背景或社会工作师资质,校外教师均为从事妇女服务、妇女维权、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以及妇女发展领域的专家或专业实务工作者。
课程设置
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校从价值观-知识-技能三个维度构建课程体系,设置了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领域性课程,将社会工作专业平等、参与、赋权的价值观和性别平等、儿童友好、家庭和谐以及妇女发展的工作原则贯穿于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实习实践
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W)培养专业实习环节,依照“全过程、进阶式”的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分为三个阶段,即“一体验、二实践、三整合”,使学生在完成不同阶段实习任务的过程中,学习理论、方法与技术、了解行业发展和需求、实践并提升专业综合能力。
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125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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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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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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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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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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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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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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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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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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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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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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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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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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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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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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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联系方式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659610
传真:010-84659610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处会及时通知,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页招生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