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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研究生院采取多项举措 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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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作者] 发表于 2022-8-16 11: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保证我校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院积极采取措施,近期出台了《兰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办法》、《兰州大学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同时,加强并规范了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逐步加大了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比例,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从而促进学位授予质量的提高。
  进一步加大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比例,实施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学校202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作出安排,逐步提高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比例,直至全部匿名评阅。研究生院按照会议要求和《兰州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了本次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抽查原则:学院或学科点要求匿名评阅、往年国家抽检出现不合格意见的学科点、2023年学校抽检出现较差意见的导师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匿名评阅;毕业后申请学位、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匿名评阅;加大对指导的首批毕业生、当年毕业学生较多、跨学科招生的导师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查力度;覆盖所有学科,整体比例不低于75%。据此,今年上半年研究生院共抽查了185名导师指导的328篇博士学位论文参加匿名评阅,比例为76.8%。另外,根据2023年12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意见,研究生院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全部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阅。研究生院还对部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阅,今年上半年的匿名评阅比例为15%。
  进一步加强并规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学生本人在论文检测前填写论文检测审核表,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论文检测;严格控制学位论文检测次数,每篇论文的检测次数不超过两次;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检测标准,没有达到学院要求的不能参加论文评阅及答辩;加大论文检测的抽查力度,杜绝检测论文与最终提交论文不一致的行为。
  研究生院还将加强学位论文答辩的督导和巡视力度,杜绝学位论文答辩“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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