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河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查的通知

[复制链接]
[db:作者] 发表于 2022-8-16 15: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工作安排如下:
1.学校自命题科目成绩
(1)公布时间:2023年1月23日
(2)公布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成绩查询
(3)接受复查时间:2023年1月24日至2023年1月26日下午14:00,逾期不再受理。
(4)复查办法: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须于规定时间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复查内容包括漏判、成绩累计错误等事项,评卷宽严掌握不在复查范畴。
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须下载打印附件1,填写完整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手写签字后将申请表的扫描版或电子照片(属性为jpg格式)发送至yjszsb@hebtu.edu.cn 。将邮件主题注明为“2023研究生自命题科目复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申请复查的科目名称及代码。
复查试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复查结果将于2023年1月27日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2.全国统考科目成绩
(1)公布时间:2023年2月3日
(2)公布网站: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
(3)接受复查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5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4)复查办法: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须由考生本人填写“河北省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2)并由本人签字,扫描或拍照后发送邮件至yjszsb@hebtu.edu.cn 。务将邮件主题注明为“2023研究生统考科目复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申请复查的科目名称及代码。
请考生务于规定时间内按以上要求提出申请,过期不候。复查试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教师进行,复查结果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反馈统考科目复核结果后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
附件2:河北省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信息推荐

更多+

最新信息

更多+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APP下载

官方群:651222885

官方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