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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物理系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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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作者] 发表于 2022-8-18 13: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学校座落在海滨城市汕头的西北区,学校占地面积1920.18亩,建筑面积44.84万平方米。
  物理系是我校最早成立的学系之一,现有教职工24名,其中教授9名,副教授6名,讲师2名,教辅人员7名。具有博士学位和具有海外教育背景的教师分别占教师总数的73%和60%,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材料物理与化学”硕士点。
  材料物理与化学是我校“211工程”积极扶持学科。本学科以凝聚态物理为理论基础,应用现代物理研究方法、计算技术、先进的材料制备技术和测试技术,研究材料科学中的物理问题,着重研究材料的微观结构及其转变规律,以及它们与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之间的关系。目前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光电材料、纳米材料、信号处理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和理论物理。
  光学工程目前有四个研究方向:激光物理、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光子晶体、光纤传感与光电显示技术。本学科涉及强激光场物理学前沿领域的理论研究,同时注重应用研究,参与一些企业的研发项目。物理系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是争取“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本科-硕士-博士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物理系现招收以上两个方向的调剂硕士研究生。要求: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调剂到光学工程方向的初试科目必须包括数学一;调剂到材料物理与化学方向的初试科目必须包括数学一或数学二。
  我校2023级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我校2023级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四部分组成。此外,国家奖学金(占研究生总数3%,国家财政专项支出)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优秀新生奖励、单项业绩奖励、“三助”岗位津贴及临时困难补助等按照目前执行的办法和标准继续执行。
  二、MBA、MPA及在职研究生不参与汕头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优秀新生奖励的评定,但可参与国家奖学金、单项业绩奖励的评定。
  三、汕头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标准
  1、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2、 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四、汕头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1、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4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需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费按三年缴纳;MBA、MPA及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奖助要求按照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联系人:陈老师,E-mail:chenzj@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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