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余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1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3个,博士生导师900余人,硕士生导师2000余人。2023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500人(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和导师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博士生10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3至6年(在职人员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4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双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除符合上述1、2项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23年8月31日止);
(2)有外语成绩WSK60分或TOEFL 550分或CET-6级425分或雅思6分;
(3)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生阶段的课程结业证(由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
四、报名
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和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报名信息。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5 日——21日
流程:
(1)仔细阅读报考条件;
(2)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须网上提交数码照片);
(3)下载《武汉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
2.现场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报名信息时间:2023年11月23日——27日
要求:
(1)考生须持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件、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报考;
(2)凡在境外单位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3.提交报考材料
(1)《武汉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3)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4)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件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请考生于2023年12月11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往报考院系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4.其他说明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虚假信息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与招生单位无关;
(3)准考证不邮寄,请考生在考前5日内凭身份证到报考院系领取。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科目:
(1)公共外语(考基础外语、不含听力,医学类外语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2)专业基础课;
(3)专业课;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考政治理论(文科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为自然辩证法)。
初试时间:2023年3月22日全天,23日上午(23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考政治理论课);医学专业初试时间2023年3月8日全天,9日上午(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初试地点:武汉大学
2.复试
复试时间:2023年5月中旬
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跨一级学科报考(简称跨学科)的考生、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六、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和对考生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的考察结果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研究生奖助体系及录取类别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我校正在积极探索和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通过完善研究生资助制度、实行以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等各方面改革,激发院系、导师和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创造更多的创新成果。
有关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及申请办法,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及政策解答》。
录取类别为“普通”、“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八、就业
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或回定向、委托单位就业。
九、各学院及导师的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附后。
十、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网址:http://www.whu.edu.cn;或http://www.gs.wh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