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23年9月,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要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招考;
(5)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三、招生人数
2023年我院6个专业拟招收国家计划内、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约90人。确切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专业目录表中人数供参考。
四、学院相关信息:
招生单位代码:10695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联系部门:西藏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12082
联系电话:029—33755124(传真) 研究生处:吴宁 李荟芹
电子信箱:xzmyyjsc@163.com 网址:www.xzm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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