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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89)(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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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作者] 发表于 2022-8-19 16: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有社会学等9个一级学科,美术学等13个二级学科(方向)以及教育硕士等5个专业学位,其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涵盖学科教学(思政等)15个招生领域,艺术硕士涵盖音乐等6个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见附件。
二、招生类别与计划
招生类别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学科教学(语文、思政、历史、化学)、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共740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27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470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详细计划待国家下达学校总计划后确定。研究生学制3年。
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时段在校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寒暑假小学期学习形式。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以国家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为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以国家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为准。
四、初试
初试时间及要求以国家公布的公告为准。
五、复试、调剂与录取
1.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及调剂政策。
2.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3.以同等学力(含本科结业和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均须加试。
4.报考我校会计硕士的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六、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
1.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
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
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
(1)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被录取的考生;
(2)报考原“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调剂(含校内调剂)考生以我校最终录取的专业为准(以下同);
(3)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
其余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三学年分年发放。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第一、二学年每学年0.6万元,第三学年0.8万元;二等奖学金每学年0.4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学年0.5万元;二等奖学金第一、二学年每学年0.2万元,第三学年0.3万元。
2.设立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0.06万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万元。
4.设立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万元。
5.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为40%,奖励金额为0.8万元。
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政策按国家及江西省有关文件执行。
7.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工科类、艺术类0.45万元/人,其他类硕士研究生0.4万元/人。
8.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并在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中优先。
9.非全日制奖助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七、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887号)以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意见》(赣发改收费〔2023〕373号)等文件精神,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核准,我校2023年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1.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农业工程)研究生0.8万元/人·年。
2.艺术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研究生1.2万元/人·年。
八、其他
1.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及奖励政策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如上级政策有新的要求,按新的要求执行。
2.我校2023年所有专业所有培养类别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全日制推免生复试合格被录取后,享受一等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培养业务费等,且在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中优先。非全日制推免生按国家政策执行。
3.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广播电视专业部分计划用于我校与长沙学院联合招生和培养。
5.我校2023年集中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在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思政、历史、化学)、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7个教育专业学位领域招生,详细情况请查阅《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专业学位(寒暑假小学期班、双证)硕士研究生招生》。
6.详细招生信息以我校9月份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18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797-8393666
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341000 学校网址:http://www.gn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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