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教育联盟专家教你如何办理留学公证材料:
1.申请
申请是指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如果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委托别人代为申办公证的,必须向公证处提交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盖章。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初步作出接受办理的决定。此时申请人可在公证处领取各种申请表格。
3.审查
审查是整个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决定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的关键。
可公证的文件有:学历证书,成绩单,无犯罪记录,家庭成员证明,结婚(离婚)或未婚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个人经历证明,经济担保(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无犯罪记录必须由所在派出所提供盖章。
办理出生公证,必须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有出生证的还应提供出生证。
办理学历公证,需提供毕业证,结业证,肆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原件遗失的,应向原先就读的学校申请补发。
所有资料齐备后到各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取公证书
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5.交费
公证费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在行使公证职能过程中,依法定标准向申请公证当事人征收的有关费用,它是国家司法规费的一种。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