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 名义上区分为两个方向:犯罪、侦查(原来还有第三个方向治安方向,但2022届取消了)。但其实即便是2022届之前,学院管理只按照两个方向来管理,即:犯罪和侦查。诸多上课课程是一致的,培养方式也是一致的。
|
培养目标
| 【犯罪学方向】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全面系统地掌握犯罪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了解我国当前犯罪的客观实际,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能够从事与犯罪预测、犯罪分析、犯罪预防及犯罪矫治相关的理论与实际工作,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安学专业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通晓我国刑事政策观念和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公共服务观念。
2、有扎实的犯罪学专业理论知识、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实证研究能力,富于逻辑思维,能独立从事课题研究,并能在实践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3、较好地掌握一门外语,并能准确理解和翻译外文资料。
|
【侦查学方向】本专业注重经济犯罪侦查、网络经济犯罪侦查、国际侦查合作研究方向的培养,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刑事司法科学的基础理论,掌握侦查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刑事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刑事司法实务和刑事侦查专业教学、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支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纪守法;服从国家分配,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法学基本原理指导侦查科学的研究工作;在大学本科的学业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地掌握侦查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三)熟悉和掌握刑事诉讼法学、刑事司法学、侦查学的内容及我国诉讼法规,并对国内有关刑事诉讼问题研究的重要情况及外国刑事诉讼法及有一定的了解,具备独立进行侦查学研究、侦查学教学和从事侦查工作实践以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能力。
(四)按硕士研究生外语教学大纲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悉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资料,使其能胜任本专业的涉外工作业务。
(五)具有健康的体魄。
|
学习年限
|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如确有必要,经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报研究生教育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至两年。
|
课程设置
| 总体介绍:课程采取学分制。总课程学分不低于4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1学分、必修课14学分、选修课程10学分。
|
课程类别
| 课程内容
|
(一)学位课程(共计21学分)
| 【犯罪学方向】1.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课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课时,1学分);
2.外 语:第一外国语(72课时,2学分)、专业外语(72课时,2学分);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54课时,3学分)、民法学原理(54课时,3学分);
4.专业课:刑法学总论(72课时,4学分)、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研究(72课时,4学分)
|
【侦查学方向】1、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课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课时,1学分);
2、外 语:第一外国语(72课时,2学分)、专业外语(72课时,2学分);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54课时,3学分)、民法学原理(54课时,3学分);
4、专 业 课:民事诉讼基本理论研究(72课时,4学分)、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研究(72课,4学分)。
|
(二)必修课(共计14学分)
| 【犯罪学方向】1.法学方法论与文献检索(36课时,2学分)
2.犯罪学研究(54课时,3学分)
3.犯罪心理学(54课时,3学分)
4.国际犯罪与国际刑事司法(54课时,3学分)
5.罪犯矫正原理(54课时,3学分)
|
【侦查学方向】1、侦查学原理(54课时,3学分)
2、刑法学专题(54课时,3学分)
3、犯罪学专论(54课时,3学分)
4、案件侦查研究(54课时,3学分)
5、法学方法论及文献检索(36课时,2学分)
|
(三)选修课(共计10学分)
| 【犯罪学方向】1.限制性选修课(选2门,共计4学分)
(1)犯罪社会学(36课时,2学分)
(2)犯罪学研究方法(36课时,2学分)
(3)犯罪被害人学(36课时,2学分)
(4)犯罪伦理学(36课时,2学分)
(5)人际关系理论(36课时,2学分)
2.任意性选修课(任选3门,必须包括一门非本一级学科课程,二门本一级学科课程,6学分)
|
【侦查学方向】1. 限制性选修课(4学分)(限选2门,共4学分)
(1)物证技术研究(36课时,2学分)
(2)讯问研究(36课时,2学分)
(3)犯罪心理学(36课时,2学分)
(4)网络犯罪研究(36课时,2学分)
2. 任意性选修课(任选3门,必须包括一门非本一级学科课程,二门本一级学科课程,6学分)
|
培养方式与方法
| 【犯罪学方向】本专业培养方式与方法:传授与自学相结合;讲课与讨论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导师个人指导为主、导师组集体培养为辅。指导教师可根据每个研究生的专业基础和研究方向,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每学年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当完成一定的社会实践或教学实习。其中包括指导本科生进行社会调查,指导本科生写作学年论文,协助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讲授某些专题,参加学术会议等。实践学分为5学分。
硕士研究生,应当从事一定的科学研究工作。可独立承担研究生创新项目、优秀学位论文等科研项目,也可参与导师或导师组其他老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学分为5学分。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讲座,在校期间应至少参加15场校内讲座。讲座学分为3学分。
|
【侦查学方向】课程学习以自学为主、研究讨论为辅。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提出学习要求,教师在研究生深入学习教材和导师开列的相关必读书籍的基础上,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必要的专题讲授和辅导。讲课过程中必须穿插讨论与交谈。
研究生在读期间要结合课程内容确定科研课题,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加相关的科研活动,提升科研水平,特设科研学分5学分。同时为拓宽科研视野,关注学科动态,提升理论水平,在校期间应至少参加15场校内讲座,特设讲座学分3学分。还要注重锻炼实践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在校期间应当完成一定的社会实践或教学实习,特设实践学分5学分。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硕士生应结合专业课程的学习,选取题目,进行专题讨论调研。时间重点安排在第三、第四学期,每学期每人至少撰写一篇专题文章或调查报告,培养撰写论文的能力。
(二)结合专业课程的学习,安排硕士生参加一定时间的社会调查或参加专业学术会议或到司法部门进行业务实习,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安排社会调查和到司法部门业务实习,一般采取分散、自选取原则,时间主要安排在第五、六两个学期进行。
(三)结合专业课程学习,安排硕士生参加一定时间的诉讼法学课程的教学实践,可以担任一定本科学生的讲课,也可以是主持课堂讨论或指导本专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学年论文等,目的是训练和培养从事高等院校诉讼法学课程的教学能力。时间基本安排在第四学期内。
研究生指导方式以导师指导为主。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制定导师指导制度与学生学习研究的汇报制度。导师要关心研究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要深入指导,经常督促检查,重视教书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