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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点培养硕士层次高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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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作者] 发表于 2022-8-11 13: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蒋亦丰)为适应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对高中教师的新要求,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决定从2023年起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
试点培养按照两种模式实施,一是完整试点,即从2023年高考生中招录,招生纳入高考统一招生,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乐教适教优秀生源,提前批次录取,经过本科和教育硕士完整培养。二是推免试点,即从2023届大学四年级学生中选拔,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录取为教育硕士。推免试点专业,只面向非本专业师范生招生。
拟进入试点项目的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管理办法,进入项目前与试点培养单位、浙江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录取为试点项目的学生定向在浙江省内高中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完整试点遵循通识基础——双学科知识——教师教育——实践研究反思的课程逻辑,一体化整体设计本科、教育硕士阶段6年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进入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推免试点设计本硕过渡年级(大四)和教育硕士阶段培养方案,确保本硕有机衔接、达到两段及复合要求。学生在大四及硕士阶段可参加试点学校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学生完成教育硕士阶段学业且取得第二个学科教师资格方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目前,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为试点学校,将培养完整试点项目160人,推免试点项目1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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