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9号),推动新时代我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以培养又红又专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目标,实施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六大工程”。到2025年,全省在校研究生规模达到20万人,初步建成布局优化、质量过硬、支撑能力强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基本建成研究生教育强省。
二、具体措施
(一)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强基固本工程。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落实培养单位党委主体责任。按照不低于1:200比例配齐建强专职研究生辅导员队伍。依托导师、科研团队配备兼职辅导员。建设由党政领导干部、科技工作者、企业家、时代楷模等组成的德育导师队伍。强化研究生党组织建设,探索在实验室、课题组、实践基地等建立研究生党组织,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开展研究生过硬党支部建设,选树省级样板党支部和党员标兵。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设一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示范高校和院(系),打造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推选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和教学示范团队。加强考核评价,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纳入高校年度绩效考核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作为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双高”建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重要内容。
(二)实施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倾斜支持。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依托省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优先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等“十强”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学位授权点,培育一批新兴交叉学位授权领域。优化培养类型结构,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为主,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占比不低于60%。扩大学位授权规模,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新增3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50个左右博士学位授权点。创新急需紧缺领域博士招生选拔机制,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完善直博、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等选拔办法,招生计划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关键学科领域、科教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高”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单位倾斜。
(三)实施开放融合协同育人工程。强化科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推动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研究生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和前沿性科学研究。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实践研究,建立产业(行业)导师制度,探索定制化人才培养,分类建立产教融合育人联盟,建设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扩大研究生教育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合作科研、实验室共建、学位互授联授。探索“专业教育+国际教育”模式。
(四)实施研究生素养能力提升工程。优化课程体系,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课程建设机制,打造一批优质课程(案例库),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共用。科学制定培养方案,强化研究能力培养,坚持扎根中国大地,深入经济社会建设一线,提升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教育,探索将相关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分类制定与本单位办学定位及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探索将专业实践、产品研发、创意创作、职业技能等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定期举办“未来科学家”学术论坛、科技创新大赛。强化引领示范,建设一批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示范校,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
(五)实施导师队伍领航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岗位管理,严格导师选聘标准,落实导师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指导经验、育人能力和培养条件等作为选聘核心内容。畅通能力提升渠道,支持导师海外访学研修,参与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协同攻关,到行业企业实践。健全岗前培训、日常轮训制度,建立省级重点引导、培养单位全覆盖的导师培训体系。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将学生、同行、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落实情况等纳入导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定期表扬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学团队。落实《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完善导师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负面清单制度,不能胜任的要及时退出导师岗位。
(六)实施质量监控体系优化工程。构建全链条质量保障体系,重点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术成果评价、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健全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加强学风建设,把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作为必修内容纳入培养环节,健全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机制。加强外部质量监督,健全省级常态化评估监督机制,统筹运用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等手段,强化对培养制度及其执行的评价诊断。推动培养单位探索建立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公开制度,扩大学位论文抽检比例。聚焦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核心要素,建立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经费拨付、招生指标分配以及其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强化问责问效,加强管理环节督查,对培养质量低,管理环节问题多,师德师风、校风学风问题突出,连续或多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视情况给予通报、约谈、核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等处理。
三、保障措施
省教育厅健全研究生教育督导体系,组建省级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等,强化对研究生教育的专业指导。省发展改革委围绕我省“八大发展战略”、“十强”产业等关键急需领域的人才需求,推动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省财政加大经费投入,改革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普通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加大对重点立项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费支持力度。培养单位要健全校、院(系)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配齐建强专职管理队伍,统筹科研经费、社会投入,尤其是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等资源,确保研究生教育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