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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成绩2月18日18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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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作者] 发表于 2022-8-11 14: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成绩将于2月18日18时通过“新疆招生网”网站公布,届时报考我区招生单位的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根据提示或联系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查询本人的研考成绩。
“新疆招生网”网址为:http://www.xjzk.gov.cn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疑问,可向所报考的招生单位(院校)书面申请复核成绩。申请复核成绩的时间为:2月25日-27日
17:00。考生申请复核成绩时须向所报考的招生单位(院校)递交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具体要求以招生单位(院校)公告为准)。
附件:
1.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2.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答题卡(卷)成绩复核工作程序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邮箱
10755新疆大学0991-8582567yzsb@xju.edu.cn
10757塔里木大学0997-468265289725025@qq.com
10758新疆农业大学0991-8762140147940266@qq.com
10759石河子大学0993-2058582yjs10759@163.com
10760新疆医科大学0991-4365220xyyjszb@163.com
10762新疆师范大学0991-4332532444822634@QQ.com
10763喀什大学0998-2899183、28991821471600531@qq.com
10764伊犁师范学院0999-8131760ylsfxyyjsc@sina.com
10766新疆财经大学0991-7843403939124559@qq.com
10768新疆艺术学院0991-2579283xjartyjs@163.com


附件2
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答题卡(卷)成绩复核工作程序
一、硕士研究生成绩公布后,考生如需要复核成绩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院校)院校填写《新疆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招生单位(院校)负责汇总。
二、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核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工作由报考的招生单位(院校)负责。
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相关工作人员对考生答题卡的各小题得分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须经核查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名并加盖复核成绩专用章(或者单位公章)有效。统考科目复核成绩有误的,成绩复核人员书面报请教育考试院领导同意后,由信息管理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及时予以更正。自命题科目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签字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时进行更正。
四、复核答题卡成绩范围:考生答题卡(卷)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考生查询的成绩一致等方面。
五、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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