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2023年我院计划招生126人,其中国家招生计划(公费生)110,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招生计划16人。我院现有的“国民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硕士点需面向全国公开招收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调剂者必须是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并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
二、跨专业调剂要求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以教育部的规定为准。
三、凡欲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包括已给我办发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考生),须登录广东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生远程登记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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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如实填报、提交有关材料。
四、待教育部划定分数线后,我办将根据考生情况,通知有关考生寄送报名材料及初试试卷;若考生确定自己已达到国家分数线,亦可先行将报名材料及初试试卷寄送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教育部划定分数线之前,请勿电话咨询。
五、我办收到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结合收到材料的时间先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发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初定4月底,复试内容及要求将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六、本次调剂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含国家招生计划(公费)和自筹经费招生计划。如被录取为自筹经费类别,须签订协议,每年缴纳培养费。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4096846、84096782
联 系 人:林老师、朱老师
电子信箱:yzb@gdcc.edu.cn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处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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